苏州医保提醒:这笔钱别忘了领!

   日期:2025-09-01     作者:jj8fz       评论:0    移动:http://252fm.essoso.com/mobile/news/488.html
核心提示:生育津贴这项福利一定要了解生育津贴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获得的工资性补偿生育津贴与产

生育津贴这项福利一定要了解

生育津贴

是职工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

享受产假或者计划生育手术休假期间

获得的工资性补偿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重复享受

从申请到到账

市医保局用3个真实事例

手把手教你搞定

生育津贴那些事

事例1

胡女士的“免申即享”经历

背景:

苏州市在职职工胡女士预产期在2025年8月,生育保险已连续缴费满10个月。她想知道自己能否领取生育津贴和一次性营养补助,以及是否需要自己申请。

答案:

能领!且无需申请!

政策解析:

苏州市生育津贴 + 一次性营养补助享受条件:

1.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生育分娩时具备生育待遇享受资格;

2.生育分娩时,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费满10个月。

操作流程:

1.胡女士妊娠后,持本人身份证、结婚证到社区办理生育登记手续;

2.在苏州生育定点医院刷卡结算分娩费用;

3.医保部门系统自动识别资格;

4.津贴发放至对应用人单位账户,一次性营养补助(2025年7月1日后生育分娩的,标准调整为2873元)打至本人社保卡金融账户。

划重点

符合条件者“免申即享”,出院时直接刷医保卡即可启动待遇发放!

事例2

张女士的生育津贴计算疑问

背景:

张女士2024年11月分娩,对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的计算有疑惑,想知道生育当月(2024年11月)的缴费基数是否纳入生育津贴计发基数的计算范围。

答案:

不纳入。

政策解析:

苏州市生育津贴计发公式: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职工产(休)假天数。

1.计发基数=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 ÷30。

张女士2024年11月分娩,基数取2023年11月-2024年10月对应张女士所在用人单位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不足12个月按实际月数算),因此2024年11月当月不纳入计算范围。

2.产(休)假天数:顺产的,158天(含60天延长产假);难产、剖宫产的,增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15天。

注意事项

1.非婚生育或生育四孩及以上等不符合《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情形的,不享受延长假。

2.产假期间单位也需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否则按缺缴天数扣除对应津贴天数。

事例3

王女士的异地生育报销指南

背景:

王女士是在苏州参保的在职职工,但计划回老家(非苏州)生育分娩,她想了解如何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及领取生育津贴。

操作流程:

异地生育分娩零星报销操作三步走:

1.垫付医疗费:在老家的医院产检、分娩时,全部自费结算。

2.备齐材料: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

医院收费票据(纸质票据提供原件,电子票据提供纸质打印件);

②费用明细清单;

③病历资料:包括门诊病例和出院记录;

④本人常用银行卡;

⑤委托他人办理的,代办人还需提供居民身份证原件。

3.线上 / 线下申请报销:

①线下办理渠道:带材料至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

②线上办理渠道:苏州市各地医保微信服务号、“江苏医保云” 手机 APP(路径:我要办 - 生育报销)、“苏周到” 手机 APP(路径:医疗健康 - 医保云服务 - 生育报销)。

线上渠道申请审核通过后,还需将相关材料邮寄至参保区属经办机构。因邮寄材料中含有票据原件,建议选择 EMS、顺丰等,后续可通过物流信息了解邮包送达情况。

生育津贴及一次性营养补助将在完成生育医疗费零星报销后,由医保部门系统自动判断参保人是否符合待遇享受条件,并在规定时间内拨付到账。

希望以上事例的解读

能帮助大家顺利领取生育津贴

如有其他疑问

可拨打苏州医保咨询热线:

0512-12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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