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招聘公告

   日期:2025-08-26    作者:jgkvw 移动:http://252fm.essoso.com/mobile/quote/453.html
市直各单位、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组织与人力资源部、各企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印发的《就业见习管理办法》(晋人社厅发〔2023〕24号)、《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5〕7号)等文件要求,扎实推进就业见习工作提质增效,助力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积累工作经验、增强就业竞争力。阳泉市现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就业见习岗位和人员的募集,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就业见习单位募集及岗位要求
  (一)见习单位范围

阳泉市境内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各类企业、街道(乡镇)社区、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等均可申报就业见习单位。

(二)见习单位要求

1.在阳泉市依法登记注册,制度健全完善,经营状况正常,办公环境良好,能够按照有关规定对见习人员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

2.提供的见习岗位能够有效提高见习人员的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人身意外伤害风险较低。

3.能够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职业防护措施。

4.所申请的就业见习岗位数量不得超过本单位在岗职工总数的20%。

二、就业见习人员要求

(一)就业见习人员范围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周岁的失业青年以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符合其中任一条件即可。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一般应在户籍地或常住地参加就业见习。

(二)就业见习期限

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为3-12个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凡符合条件人员只能享受一次就业见习补贴机会。

三、就业见习补贴发放

见习单位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见习生活补助,见习单位由此获得当地最低工资标准60%的就业见习补贴,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调整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政策有关事宜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25〕7号)文件要求,2025年7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办理就业见习的人员,补贴标准阶段性调整至80%。同时见习单位在见习人员上岗前为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保额需与山西省工伤保险工亡赔付标准大致相同,每份保险可获得240元的保费补贴。

四、就业见习申报资料

(一)见习单位申报资料

1.《阳泉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

2.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

3.单位银行开户行信息

(二)见习人员申报资料

1.《阳泉市就业见习申请表》

2.身份证复印件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至一页)

4.毕业证复印件

5.《就业创业证》(办理该证需提供:二寸红底照片两张、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其中,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需登记求职信息,16-24周岁失业青年需办理失业登记。)

申报地址:阳泉市政务服务中心303号窗口

联系人:窦强  李勇

咨询电话:0353-2296070

0353-2296073

附件:阳泉市就业见习单位申请表.wps

阳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8月8日

助编:李玫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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