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天,40万,执行工作暖民心

   日期:2025-08-07     作者:8writ       评论:0    移动:http://252fm.essoso.com/mobile/news/40.html
核心提示:张某年迈的父母及儿子在收到执行款的时候,眼里泛着泪花,颤抖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近日,永清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张某甲、张

张某年迈的父母及儿子在收到执行款的时候,眼里泛着泪花,颤抖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

近日,永清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张某甲、张某乙、王某某与杨某某、韩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30天内执行到位40余万元执行款,受到了三位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好评,并送来锦旗致谢。

2024年,张某经韩某某组织介绍,在杨某某处提供劳务,从事杨某某安排的具体工作,后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因热射病送医救治无效死亡。张某父亲张某甲、母亲王某某与张某儿子张某乙将杨某某、韩某某起诉至永清法院。永清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杨某某赔偿三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损失30余万元,判决被告韩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10余万元。杨某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杨某某、韩某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甲等人申请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永清法院执行干警陈永了解到本案的当事人张某死亡,且死亡前已离婚,张某父母均无固定收入,儿子尚未成年等情况,立刻意识到此案关系民生,一定要尽快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抚慰家属的心灵创伤。执行干警首先从被执行人韩某某入手,依法向其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充分释法明理,韩某某很快将赔偿款自动履行完毕。另一被执行人杨某某拒不履行赔偿义务,被永清法院采取拘留措施。同时,执行干警与杨某某家属积极沟通,劝导其理解对方的难处和苦衷,并再次讲明拒不履行判决的法律后果,迫使杨某某家属履行了30余万元的赔偿款。同日,杨某某出具悔过书后,永清法院对其提前解除了拘留措施。至此,仅仅一个月时间,40余万元执行款全部执行到位。

当执行干警接过三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看着“秉公执法 服务热情”八个金灿灿的大字,心中无限感慨,也为张某一家老小松了一口气。此案的高效执结,为当事人一家解决了急难愁盼,将执行工作做到了当事人心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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