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年迈的父母及儿子在收到执行款的时候,眼里泛着泪花,颤抖地握住执行干警的手......
近日,永清法院执行局成功执行张某甲、张某乙、王某某与杨某某、韩某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30天内执行到位40余万元执行款,受到了三位申请执行人的一致好评,并送来锦旗致谢。
2024年,张某经韩某某组织介绍,在杨某某处提供劳务,从事杨某某安排的具体工作,后张某在工作过程中因热射病送医救治无效死亡。张某父亲张某甲、母亲王某某与张某儿子张某乙将杨某某、韩某某起诉至永清法院。永清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杨某某赔偿三原告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损失30余万元,判决被告韩某某赔偿死亡赔偿金等10余万元。杨某某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杨某某、韩某某未能及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张某甲等人申请执行。
当执行干警接过三位当事人送来的锦旗,看着“秉公执法 服务热情”八个金灿灿的大字,心中无限感慨,也为张某一家老小松了一口气。此案的高效执结,为当事人一家解决了急难愁盼,将执行工作做到了当事人心里,切实让人民群众感受到了公平正义就在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