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8日消息(记者焦浩)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之声《环球新财讯》报道,商务部、海关总署日前发布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这是时隔16年,我国再次对钢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商务部今天(18日)表示,相关管理不涉及出口数量和企业经营资格限制,将引导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加大研发创新投入。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何亚东介绍,近日,商务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对钢铁产品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主要涉及钢材等300个海关编码的产品。主要目的是加强对钢铁产品出口的监测统计分析,跟踪出口产品质量。
何亚东强调:“相关管理遵循世贸组织规则要求,不涉及出口数量和企业经营资格限制。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经广泛征求行业意见,公告要求,企业在申领出口许可证时,须提供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从而引导企业更加重视产品质量,加大研发创新投入,促进我国钢铁产业高质量发展。”
针对稀土相关物项出口管制的最新进展,何亚东表示,对稀土相关物项实施出口管制以来,中方主管部门向中国出口商进行了政策宣介,商务部已批准部分稀土出口通用许可申请。
何亚东说:“随着相关出口和合规经验的积累,部分中国出口商已初步达到申请通用许可的基本要求。据我所知,目前已收到并批准了部分中国出口商提交的通用许可申请。”
商务部:强烈反对欧委会密集对中国企业发起调查
在今天(18日)举行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还表示,欧委会近期密集对中国企业发起《外国补贴条例》FSR调查,先后对中车集团、同方威视发起深入调查,甚至对中国数字平台进行现场突袭检查,做法恶劣,指向性和歧视性明显。中方对此强烈反对。希望欧方立即停止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外国投资企业的无理打压,审慎使用FSR调查工具,为在欧投资经营企业创造公平、公正、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中方密切关注欧方有关动向,将采取必要措施,坚决维护中国企业合法权益。









